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旨在營造良好網絡生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中明確提出,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加強和創新互聯網內容建設,落實互聯網企業信息管理主體責任,全面提高網絡治理能力,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加強網絡生態治理,是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的需要,也是維護廣大網民切身利益的需要。
《規定》提出,鼓勵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制作、復制、發布含有“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準確生動解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優秀道德文化和時代精神,充分展現中華民族昂揚向上精神風貌”等內容的正能量信息。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含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和“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等內容的違法信息,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復制、發布含有“使用夸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和“炒作緋聞、丑聞、劣跡”等內容的不良信息。
《規定》強調,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加強本平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建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機制,制定本平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細則,健全用戶注冊、賬號管理、信息發布審核、跟帖評論審核、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實時巡查、應急處置和網絡謠言、黑色產業鏈信息處置等制度。
《規定》要求,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不得傳播本規定第六條規定的違法信息,應當防范和抵制傳播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不良信息。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加強信息內容的管理,發現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信息的,應當依法立即采取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鼓勵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堅持主流價值導向,優化信息推薦機制,加強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在重點環節積極呈現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正能量信息,不得在重點環節呈現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不良信息。
《規定》明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應當文明健康使用網絡,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和用戶協議約定,切實履行相應義務,在以發帖、回復、留言、彈幕等形式參與網絡活動時,文明互動,理性表達,不得發布本規定第六條規定的違法信息,防范和抵制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不良信息。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臺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指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網民等多方主體參與,共同構建良好的網絡生態,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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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面面前前人人自危
近日,網傳一名女老師因為發表了質疑知名網絡小說《魔道祖師》的言論,遭到該書粉絲的人肉搜索,她不堪忍受選擇自殺。重慶警方向記者表示“未接到女教師自殺相關警情”,稱“學生人肉恐嚇老師,致老師自殺”系謠言。不過,該事件再次引發了對人肉搜索和隱私保護的討論。
人肉事件致女老師自殺?警方辟謠
近日,網傳一網友因發表了質疑《魔道祖師》的言論,遭到該書作者粉絲的人肉搜索,此信息迅速引發網友議論。
8月31日,一位微博大V發布一條粉絲私信求助。求助內容為有9個網友被小說《魔道祖師》的粉絲人肉,帖子稱有1位網友情況特殊,“這個妹子是老師,人肉她的是個學生,未成年,不知道從哪里調取的資料,有老師的身份證戶籍地址一類,跑去老師家里蹲點,拍照打電話威脅老師……妹子很害怕,報警了”。
事件發酵幾天后,網絡甚至傳出該女教師自殺,但被搶救成功的消息。9月4日,重慶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在網友評論中回復,“經核實,重慶奉節警方近期未接到女教師自殺相關警情,‘學生人肉恐嚇老師,致老師自殺’系謠言。”
9月5日下午,重慶市公安局新聞中心一工作人員向南都記者再次確認,未接到女教師自殺的警情,沒有接到報案,就不會有立案。
9月5日,小說作者發表聲明,“我想在此呼吁,如果有任何人因為我或者我的作品遭到人肉,經警方查證確有其事,我愿意幫受害者尋求警方和律師的幫助,并承擔訴訟費用。我衷心希望受害者對此類違法行為絕不姑息放過,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讓違法者得到應有的懲罰,我將全力支持。”
人肉搜索越界 要承擔法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公開自然人基因信息、病歷資料、健康檢查資料、犯罪記錄、家庭住址、私人活動等個人隱私和其他個人信息,造成他人損害,被侵權人請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人肉搜索一旦越界,則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行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第十五條也規定,侵害隱私權等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承擔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
根據刑法規定,如果網絡人肉行為構成侮辱、誹謗罪,最多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網絡暴力頻致慘劇
一段時間以來,因“人肉搜索”引發的慘劇不時出現在公眾的視野。發生在上個月的德陽女醫生自殺事件,很多人認為,是網絡暴力導致了悲劇的發生。今年6月,南京發生了一起因為泰迪咬傷兒子,男子怒摔泰迪致死的事,面對網絡暴力,他的妻子不堪壓力自殺,所幸搶救成功。
泳池風波后女醫生自殺
今年8月25日,四川德陽一名安姓女醫生因不堪忍受網絡暴力自殺身亡。安醫生生前曾和丈夫在泳池與他人發生沖突,警方介入后讓雙方私下協調解決。事發次日,涉事另一方前往安醫生及其丈夫的工作單位大吵大鬧,要求單位將兩人開除。隨后,他們將剪輯過的視頻上傳至網絡。安醫生夫妻的個人信息也在當地微信群中廣泛流傳,網友開始抨擊安醫生夫妻。
8月25日,安醫生在自家車內服藥自殺。
“我們是網絡暴力的受害者,在生活中的一個錯誤,經過了網絡的暴力并疊加現實中的軟暴力(到單位去鬧),,最終釀成了嚴重的后果。曾以為只是旁觀者的我猝不及防地被擊中,失去了最珍貴的東西。” 她的丈夫喬先生說,希望的悲劇不再重演。
摔狗事件差點鬧出人命
今年6月,江蘇南京童先生因2歲兒子被狗咬傷而摔死泰迪狗。事發后,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都很快意識到自己錯誤,達成和解。
事情并沒有隨著雙方的和解而結束。有人將這件事情發到網上。童先生的手機號碼曝出,網友打電話、發短信威脅、侮辱,甚至對童先生孩子的隱私進行人肉搜索,聲稱要報復童先生的孩子。童先生說,對方指名道姓地針對他15歲的兒子,那種巨大的恐懼感讓夫妻倆喘不過氣來。6月22日上午,絕望中的妻子選擇了割腕自殺,萬幸被成功搶救。
人肉搜索致人死亡獲刑一年
廣東省陸豐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過一起案件。2013年12月,廣東汕尾陸豐市一服裝店主蔡某懷疑中學生徐某試衣服時偷了一件衣服,將視頻截圖發上微博求人肉搜索。微博發出一個多小時后,網上的人肉搜索就將徐某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學校、家庭住址和個人照片全部曝光,并且這些信息也被服裝店主蔡某用微博發出。一時間,在網絡上對徐某的各種批評甚至辱罵開始蔓延。兩日后,徐某跳河自殺。
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蔡某已構成侮辱罪,應依法懲處。鑒于案發后被告人親屬與被害人親屬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人親屬對被害人的親屬賠償了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被告人當庭認罪,確有悔罪表現,法院依法給予從輕處罰,以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蔡某不服上訴,汕尾中院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