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從融安縣檢察院獲悉:2019年2月9日,融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從快審查,以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對犯罪嫌疑人張某祥批準逮捕。
融安縣公安局于2019年2月5日對犯罪嫌疑人張某祥立案偵查并刑事拘留,于2月8日以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提請批準逮捕。
目前,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融安縣大良鎮發生一起非法銷售煙花爆竹攤主燃放爆竹引發火災,造成5人死亡
2月5日,融安縣大良鎮大良街一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店鋪發生火災,造成5人死亡,其中2名成年人和3名未成年人;火災共涉及4戶19人,轉移和緊急安置14人,過火面積約290平方米。據了解,消防部門1時55分接到報警電話,2時54分趕到火災現場(距離60公里),經全力撲救,至當日凌晨4時50分,明火已經全部撲滅,經現場和尸體勘驗、調查走訪、查看附近監控視頻等,現已初步查明,火災原因系犯罪嫌疑人張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非法經營和存儲煙花爆竹,于凌晨1時許在店鋪門口燃放鞭炮,余火沒有及時撲滅,凌晨1時46分引起店鋪外攤位的易燃物陰燃,導致煙花爆竹燃燒造成火災,犯罪嫌疑人張某已被融安縣公安機關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