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各地政策】近日,云南省環境保護廳水環境管理處發布了《云南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詳情如下:
云環發〔2018〕44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衛生健康委: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云南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云南省生態環境廳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此件公開發布)
云南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
治理農業農村污染,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任務,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農村生態文明建設,事關云南建設成為中國最美麗省份。為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現建成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目標,根據《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總要求,強化污染治理、循環利用和生態保護,深入推進農業農村環境整治和農業投入品減量化、生產清潔化、廢棄物資源化、產業模式生態化,發揮好政府和市場兩個作用,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突出重點區域,動員各方力量,強化各項舉措,切實解決農業農村環境污染突出問題,進一步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為把云南建設成為中國最美麗省份、建成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保護優先、源頭減量。嚴格生態保護紅線管控,統籌農村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優化種植和養殖生產布局和結構,依法開展農業發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強化環境監管,推動農業綠色發展,從源頭減少農業面源污染。
問題導向、系統施治。堅持優先解決農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突出環境問題,重點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種植業和養殖業污染防治。統籌推進空間優化、資源節約、污染防治和循環利用,推進農業投入品減量化、生產清潔化、廢棄物資源化、產業模式生態化。
因地制宜、實事求是。根據環境質量、自然條件、經濟水平和農民期盼,科學確定本地整治目標任務,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堅持從當地實際出發,采用適用的治理技術和模式,注重實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義。
落實責任、形成合力。省負總責、州市統籌、縣抓落實,強化縣級主體責任,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職能職責。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廣泛調動基層組織和農民的積極性,加強統籌協調,加大投入力度,強化監督考核,建立上下聯動、部門協作、責權清晰、監管有效的工作推進機制。
(三)主要目標。鄉村綠色發展加快推進,農村生態環境明顯好轉,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工作體制機制基本形成,農業農村環境監管明顯加強,農村居民參與農業農村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顯著增強。到2020年,實現“一保兩治三減四提升”:“一保”,即保護農村飲用水水源,農村飲水安全更有保障;“兩治”,即治理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實現村莊環境干凈整潔有序;“三減”,即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和農業用水總量;“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農業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標水體水質、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率、環境監管能力和農村居民參與度。具體目標是:
1.農田污染治理方面。到2020年,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負增長,化肥、農藥利用率均達到40%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達到90%以上,主要農作物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30%以上,主要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率達到40%以上,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492以上,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農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九大高原湖泊周邊地區化肥農藥使用量比2015年減少10%以上。
2.養殖污染治理方面。到2020年,畜禽養殖污染得到嚴格控制,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顯著提升,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其中2019年實現大型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全配套;水產生態健康養殖水平進一步提升,主產區水產養殖尾水實現有效處理或循環利用。
3.農村環境治理方面。到2020年,行政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實現全覆蓋,垃圾污水治理水平和衛生廁所普及率穩步提升,力爭實現90%左右的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基本完成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其中,2019年底前完成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城市近郊區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顯提高,其中,九大高原湖泊周邊地區生活污水亂排亂放得到管控;九大高原湖泊周邊地區、六大水系有較好基礎的地區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發展空間布局,加大重點地區治理力度。
優化農業農村發展布局。加快劃定和建設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積極推進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實現重要農產品和特色農產品向資源環境較好、生態系統穩定的優勢區集中。依據土地消納糞污能力合理確定養殖規模,引導畜牧業向環境容量大的地區轉移。嚴格落實禁養區管理。在確定水域灘涂承載力和環境容量的基礎上,盡快出臺養殖水域灘涂規劃,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依法劃定養殖區,布局限養區,明確禁養區。加強村莊規劃管理,穩步推進村莊整治,在尊重農民意愿前提下,引導農民向規劃保留的城鎮周邊地區、中心村和新型農村社區適度集中居住,有序搬遷撤并空心村和過于分散、條件惡劣、生態脆弱的村莊。(省農業農村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州、市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強化重點區域污染治理要求。將六大水系、九大高原湖泊、牛欄江和重要飲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區域作為重點治理區域,以縣為單位集中連片開展農業農村面源污染全覆蓋、“拉網式”治理。嚴格控制畜禽養殖污染,六大水系、牛欄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線延伸至陸域200米范圍內基本消除畜禽養殖場(小區),強化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建設,基本實現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全面依法清理非法網箱網圍養殖;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排放監管,位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村莊,要全面采用水沖式廁所,建立管網集中收集處置系統,減少污水直排口,按照有關環境質量管理目標實現達標排放。城市近郊區要合理保障投入,加快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治理進度,力爭提前完成治理目標;要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收運和處置體系全覆蓋,完成農村衛生廁所改造,基本實現廁所糞污的有效處理或資源化利用,顯著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省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衛生健康委、水利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嚴格管控河道堤防內農業污染。嚴格執行《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全面清理整頓在河道堤防內違法違規種養殖行為。嚴禁在河道堤防和護堤范圍內進行墾地種植、放牧和畜禽養殖,嚴禁畜禽糞污等直接排入水體。嚴禁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圍湖造田,已經圍墾的要限時退田還湖。嚴禁未經批準挖筑魚塘。嚴禁傾倒垃圾和排放未經處理的農村生產生活污水。(省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
加快農村飲用水水源調查評估和保護區劃定。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和保護區的劃定,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調查評估和保護區劃定工作。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邊界要設立地理界標、警示標志或宣傳牌。將飲用水水源保護要求和村民應承擔的保護責任納入村規民約。(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排查整治。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為重點,對可能影響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的化工、造紙、冶煉、制藥等風險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養殖等風險源進行排查。對水質不達標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換、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
加強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監測和評估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用戶水龍頭出水的水質等飲用水安全狀況;實施從源頭到水龍頭的全過程控制,落實水源保護、工程建設、水質監測檢測“三同時”制度;定期開展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確保水質安全,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每季度監測一次。按照國家有關標準,結合本地水質本底狀況確定監測項目并組織實施。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省生態環境廳、衛生健康委、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
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統籌考慮生活垃圾和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建立健全符合農村實際、方式多樣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采取“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組收集村(鎮)轉運鎮(片區)處理”、“源頭減量、就近就地處理”等多種模式,加大農村垃圾治理力度。實施整治全流程監管,嚴厲查處在農村地區隨意傾倒、堆放垃圾行為。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化試點,推行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在建立村莊保潔和垃圾清運收費制度的基礎上,設立村莊保潔公益崗位,穩定保潔隊伍,并優先安排建檔立卡貧困戶擔任村莊保潔員。(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生態環境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據農村區位條件、污水產生規模、排水方式、排水去向等,制定出臺云南省農村生活污水排放標準。篩選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用技術和設施設備,采用適合本地的污水治理技術和模式。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實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開展協同治理,推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加強改廁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銜接,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加強生活污水源頭減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溝渠為重點實施清淤疏浚,采取綜合措施恢復水生態,逐步消除農村黑臭水體。(省農業農村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衛生健康委、水利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建立農村污染治理長效管護機制。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運維單位要制定明確的制度和措施,鼓勵專業化、市場化建設和運行管護,縣級負責建立縣、鄉、村有制度、有標準、有隊伍、有經費、有督查的村莊人居環境長效管護機制;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管理辦法,明確設施管理主體,建立資金保障機制,加強管護隊伍建設,建立監督管理機制,保障已建成的農村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開展經常性排查,對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應通報批評或約談有關負責人;對新建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及運行維護資金沒有保障的,不得安排資金和項目。建立并實施環境治理依效付費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污水處理農戶付費制度,完善財政補貼和農戶付費合理分擔機制,健全服務績效評價考核機制。(省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有效防控種植業污染。
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深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和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與全程綠色防控,提高農民科學施肥用藥意識和技能,推動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負增長。集成推廣化肥機械深施、種肥同播、水肥一體等綠色高效用肥技術,應用生態調控、生物防治、理化誘控等綠色防控技術。嚴格控制高毒高風險農藥使用,研發推廣高效緩控釋肥料、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生物肥料、生物農藥等新型產品和先進施肥施藥機械。加快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統配統施、統防統治等服務。協同推進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示范縣和果菜茶病蟲害全程綠色防控示范縣建設,發揮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示范作用,帶動綠色高效技術更大范圍應用。(省農業農村廳牽頭)
加強秸稈資源化利用。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強化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重點區域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階段加大監管力度。嚴防因秸稈露天焚燒造成區域性重污染天氣。完善農作物秸稈還田技術模式,加大秸稈還田力度。因地制宜發展秸稈熱解氣化、秸稈沼氣等農村清潔能源,推動秸稈高值化綜合利用與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有機結合。開展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研究,大力推廣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技術。(省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農膜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大新修訂的地膜國家標準宣傳貫徹力度,從源頭保障地膜可回收利用。合理應用地膜覆蓋技術,降低地膜覆蓋依賴度,嚴禁生產和使用未達到新國家標準的地膜,從源頭上保障地膜減量。推進地膜撿拾機械化,推動廢舊地膜回收加工再利用。在重點用膜地區,整縣推進農膜回收利用,推廣地膜減量增效技術,做好地膜回收利用示范縣建設工作。完善廢舊地膜等回收處理制度,協同推進“誰生產、誰回收”地膜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試點工作,逐步實現地膜生產企業統一供膜、統一回收。加大研發力度,爭取在降解地膜應用配套技術、高強度地膜替代產品、地膜回收機械、地膜綜合利用技術等方面盡快取得一批突破性科研成果。開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研發和試驗示范。加強農用化學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省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牽頭,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
大力推進生態化種植模式。發展節水農業,加強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和節水改造,應用節水減排技術,選育抗旱節水品種,發展旱作農業,推廣水肥一體化等節水技術。推廣生態種植模式,積極申請創建國家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大力發展綠色、有機農產品,逐步改善農業面源污染現狀。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發揮生態資源優勢,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省農業農村廳、水利廳牽頭)
實施耕地分類管理。在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的基礎上,有序推進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2020年底前建立分類清單。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和農產品超標情況,安全利用類耕地集中的縣、市、區要結合當地主要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實施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還濕和退田還湖。(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配合)
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以耕地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區域和鉛、鋅、銅等有色金屬采選及冶煉集中區域為重點,聚焦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開展排查整治行動,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對難以有效切斷重金屬污染途徑,且土壤重金屬污染嚴重、農產品重金屬超標問題突出的耕地,要及時劃入嚴格管控類,實施嚴格管控措施,降低農產品鎘等重金屬超標風險。(省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五)著力解決養殖業污染。
推進養殖生產清潔化和產業模式生態化。優化調整畜禽養殖布局,推進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升級,帶動畜牧業綠色可持續發展。引導生豬生產向糧食生產重點縣和環境容量大的地區轉移。推廣節水、節料等清潔養殖工藝和干清糞、微生物發酵等實用技術,實現源頭減量。推廣精準配方飼料和智能化飼喂。嚴格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嚴厲打擊生產企業違法違規使用獸用抗菌藥物的行為。落實畜禽疫病綜合防控措施,強化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省農業農村廳牽頭)
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就地還田、生產有機肥、發展沼氣和生物天然氣等方式,加大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力度。規模養殖場要嚴格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根據土地消納能力,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進行糞污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周邊土地消納量不足的,要對固液分離后的污水進行深度處理,實現達標排放或消毒回用。支持散養密集區實行畜禽糞污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培育壯大畜禽糞污治理專業化、社會化組織,形成收集、存儲、運輸、處理和綜合利用全產業鏈。鼓勵和引導第三方處理企業將養殖場戶畜禽糞污進行專業化集中處理。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技術集成,因地制宜推廣糞污全量收集還田利用等技術模式。實現生豬等畜牧大縣整縣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配合)
嚴格畜禽規模養殖環境監管。將規模以上畜禽養殖場納入重點污染源管理,對年出欄生豬5000頭(其他畜禽種類折合豬的養殖規模)以上和涉及環境敏感區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執行環評報告書制度,其他畜禽規模養殖場執行環境影響登記表制度,對設有排污口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實施排污許可制度。將符合有關標準和要求的還田利用量作為統計污染物削減量的重要依據。推動畜禽養殖場配備視頻監控設施,記錄糞污處理、運輸和資源化利用等情況,防止糞污偷運偷排。(省生態環境廳牽頭,農業農村廳配合)加強日常執法監管,鞏固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關閉、搬遷成果,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的畜禽養殖場。畜禽養殖大縣要將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等目標要求逐一分解落實到規模養殖場,明確防治措施和完成時限。養殖規模超過土地承載能力的縣、市、區要合理調減養殖總量。將畜禽廢棄物治理與資源化利用量納入污染物減排總量核算。完善畜禽規模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系統,構建統一管理、分級使用、共享直聯的管理平臺。(省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態保護。
強化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開展養殖水域灘涂環境治理,全面清理非法養殖。加強養殖規劃管理,依法規范河流、湖泊、水庫等天然水域的水產養殖行為。推進水產養殖節水減排,鼓勵開展尾水處理等環保設施升級改造,加強養殖副產物及廢棄物集中收置和資源化利用。推廣以漁控草、以漁抑藻等凈水模式,修復水域生態環境。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標準控制河流、水庫、湖泊等開放水域投餌網箱養殖密度,推進養殖池塘生態化,防治水產養殖污染。加強水域環境監測。大力推進以長江為重點的水生生物保護行動,嚴厲打擊“絕戶網”“電毒炸”等非法偷捕行為。(省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水利廳配合)
轉變水產養殖方式。推進水產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實施水產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發展大水面生態增養殖、工廠化循環水養殖、多品種立體混養及稻田綜合種養等養殖模式,推進水產養殖裝備現代化、生產標準化、管理智能化。加快培育綠色生態特色品種,加強全價人工配合飼料的研發和推廣。強化水生動物疫病防控和監測預警,推動開展水產苗種產地檢疫和監督執法,推進無規定疫病水產苗種場建設。(省農業農村廳牽頭)
(七)提升農業農村環境監管能力。
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明確和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以縣為單位,針對農業資源與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建立農業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發展產業目錄,明確種植業、養殖業發展方向和開發強度,強化準入管理和底線約束。生態保護紅線內禁止城鎮化和工業化活動,生態保護紅線內現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擴大規模。在六大水系、九大高原湖泊和牛欄江的敏感區域內,嚴禁以任何形式圍墾河湖、違法占用河湖水域,嚴格管控沿河環湖農業面源污染。(省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創新監管手段,運用衛星遙感、大數據、APP等技術裝備,充分利用鄉村治安網格化管理平臺,及時發現農業農村環境問題。鼓勵公眾監督,對農村地區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事件進行舉報。結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和有關部門已開展的污染源調查統計工作,建立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管理信息平臺。構建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結合現有環境監測網絡和農村環境質量試點監測工作,加強對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日處理能力20噸及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和畜禽規模養殖場排污口的水質監測。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中央轉移支付支持范圍的縣域,應設置或增加農村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其他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設置或增加農村環境質量監測點位。結合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的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工作機制。落實鄉鎮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明確承擔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機構和人員,確保責有人負、事有人干。(省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牽頭,省財政廳、自然資源廳、衛生健康委配合)通過畜禽規模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系統,統計規模以上養殖場生產、設施改造和資源化利用情況。加強肥料、農藥登記管理,建立健全肥料、農藥使用調查和監測評價體系。(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省負總責、州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省農業農村廳牽頭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農業污染源頭減量和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省生態環境廳對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實施統一監督指導,會同省農業農村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有關部門加強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定期會商、督導評估,形成“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州、市、縣、區要把農業農村污染治理作為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制定削減農業農村污染負荷方案,特別是有關州、市、縣、區要制定六大水系、九大高原湖泊和牛欄江大幅削減農業面源污染負荷方案、種植業結構調整方案、削減化肥負荷方案和削減農藥負荷方案,列出責任清單,把任務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并于2019年3月31日前報省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核。州市級要做好上下銜接、域內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強化縣級主體責任,各縣、市、區要明確污染治理路徑和政策措施,落實治理責任,建立工作臺賬和時間表,做好項目落地、資金使用、推進實施等工作,對實施效果負責。鄉鎮要做好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引導農村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帶領村民參與農業農村污染治理。
(二)加大資金投入。構建公共財政支持、責任主體自籌和社會資金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格局,通過財政補助、資金整合、社會籌資、村鎮自籌、村民適當交費等方式籌集農業農村污染治理資金。各地要統籌整合環保、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穩定的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經費渠道。深化“以獎促治”政策,合理保障農村環境整治資金投入,并向貧困落后地區適當傾斜,讓農村貧困人口在參與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中受益。采取以獎代補、先建后補、以工代賑等多種方式,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撬動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社會投資,引導社會資金進入,解決建設資金緊缺的問題,采取結對幫扶、捐資捐助和技術支持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推進村鎮自籌,通過“一事一議”等方式,向村民適當收取農村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費用。
(三)完善經濟政策。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全面實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并同步建立精準補貼機制,加大農業節水工作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污水垃圾處理農戶繳費制度,綜合考慮污染防治形勢、經濟社會承受能力、農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確定繳費水平和標準。研究建立農民施用有機肥市場激勵機制,支持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使用有機肥、配方肥、高效緩控釋肥料。研究制定有機肥廠、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第三方處理機構等畜禽糞污處理主體用地用電優惠政策,保障用地需求,按設施農業用地進行管理,在年度用地計劃中優先安排,享受農業用電價格。鼓勵各地出臺有機肥生產、運輸等扶持政策,結合實際統籌加大秸稈還田等補貼力度。推進秸稈和畜禽糞污發電并網運行、電量全額保障性收購以及生物天然氣并網。落實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和秸稈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電價優惠政策,對畜禽養殖場(小區)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水產養殖綠色發展實施農業用電政策。支持水產養殖工廠化循環水、養殖尾水和廢棄物處理等環保設施建設用地。鼓勵各地將符合條件的施肥機械、水產機械納入農機購置補貼范圍。
(四)加強村民自治。強化村委會在農業農村環境保護工作中協助推進垃圾污水治理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的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宣傳和教育,宣講政策要求,開展技術幫扶。將農業農村環境保護納入村規民約,建立農民參與生活垃圾分類、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機制。引導農民保護自然環境,科學使用農藥、肥料、農膜等農業投入品,合理處置畜禽糞污等農業廢棄物。充分依托農業基層技術服務隊伍,提供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技術咨詢和指導,推廣綠色生產方式。開展衛生家庭等評選活動,舉辦“小手拉大手”等中小學生科普教育活動,推廣綠色生活方式。形成家家參與、戶戶關心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
(五)培育市場主體。培育各種形式的農業農村環境治理市場主體,采取城鄉統籌、整縣打包、建運一體等多種方式,吸引第三方治理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參與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落實和完善融資貸款扶持政策,鼓勵融資擔保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積極向符合支持范圍的農業農村環境治理企業項目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推動建立農村有機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網絡體系,探索建立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管理機制。
(六)強化監督問責。制定出臺驗收標準和辦法,以縣為單位進行驗收。將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工作納入我省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范圍,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污染問題嚴重、農業農村污染治理責任不落實、推諉扯皮、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要依紀依法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