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副司長萬勁松(中國網 孫宇 攝影)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制定和修訂遵循定位準確、合法有效、統一規范原則。列入清單的市場準入事項,其設立依據應符合《立法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不得與上位法存在沖突;不少管理措施因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放管服”改革中取消、設立依據效力層級不足等原因從清單中刪除。還有一些地方、部門提出的增列意見因為法律效力層級不足未被采納。 為確保清單所列事項科學合理、合法有效,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會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以下簡稱《清單(試點版)》事項進行了全面梳理評估。 剛才徐司長提到制定負面清單遵循法治原則,請問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在修訂《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的時候如何保證列入清單的事項都是合法有效的? 在具體操作層面,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多輪征求機構改革后57個相關部門和31個省(區、市)對《清單(試點版)》的修訂意見473條。在此基礎上,成立法律專家小組,對《清單(試點版)》事項和各部門各地方修訂意見進行逐條梳理評估,完成80多萬字的評估報告,修訂形成《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這些工作使清單《(2018年版)》有很好的法律基礎和廣泛的代表性。 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副司長萬勁松: 以下為文字實錄: 記者: 中國網財經12月25日訊 國家發展改革委2018年12月25日上午10:00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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